|学校首页
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并请示主任,请各位老师到实验室上课遵守以下要求:
1、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老师请提前一天登记并告知。
2、上课前需提前几分钟来实训中心二楼205西边办公室(标牌为职业技能鉴定所)领取所需要的钥匙,下课前请予以归还。
3、实验室禁止学生携带食物进入,如需带水,请在讲台等固定位置摆放整齐,实验台禁止出现与实验无关的物品。
4、下课前务必组织学生打扫卫生,保持实验室整洁,垃圾清理并带走。
5、离开时需检查并保持门窗关闭,桌椅仪器摆放整齐。
6、领取器材需与实验室管理员提前告知,领取时由老师带领学生领取。
版权所有: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苏ICP备 10048023号-1 公网安备 3209240200021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