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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(训)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 2023-12-26 09:50

一、信息的收集范围及内容

1.实验(训)室基本情况:实验(训)室编号、名称、建立时间、面积、管理级别、评估情况,检查评比情况。

2.实验(训)室改革和主要特色:记载它在历史上起过的作用和教学、科研或其他方面的特长,如培养人才、科技成果或专业技术工作能达到的技术水平。

3.实验教学基本信息:实验(训)室任务、实验(训)大纲、实验(训)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,以及有关实验(训)教学的文件资料等。

4.仪器设备基本信息:院有关规定的各类仪器大型设备、仪器设备、低值耐用品和消耗材料的技术资料、使用维修记录及领用消耗记录等帐、卡和文字材料。

5.人员基本信息:实验(训)室专职人员、兼职人员的组成、结构及变动情况。

6.其它基本信息:有关实验(训)室管理的各类文件、制度,实验(训)室发展规划,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,实验(训)研究的有关论文、成果鉴定证书。实验(训)室经费的收支情况,院布置的临时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和其它有关材料。

二、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    

1.每个实验(训)室要有专人(或兼职)负责收集、整理、汇编、存档工作。

2.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,是实验(训)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实验(训)室人员有义务、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。

3.实验(训)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,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整理汇总,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。

4.实验(训)室主任应重视信息资料的管理,做好监督检查工作。

5.实验(训)室基本信息收集后,分类汇总,报教务处存档和系自行归档妥善保管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实训中心 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61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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